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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权纠纷
山权纠纷1997年县林业局无证办证乱砍滥伐本村的松木,本村群众出面干涉,引发山林纠纷,本村从53年持有本证至今,证上以水岭为界,水倒一边的东、南面,河、大王冲水利与长塘土地山林分界,属来宾市武宣县东乡镇那里村集体所有。并长年耕管,从未有过调整,纠纷期间是武宣县人民政府认为该证上的亩数不足为名,于2001年将纠纷山权瓜分给邻村。制造矛盾给百姓,是否属强权处理,重开新证是否有效?本村原持有的证至今是否还有效? 八一年“林业三定”时,我村没有新证,53年的证也没有调整过.邻村将原山界林权证涂改到我村山界内,至2010年才颁发山界林权证
地区:广东-中山 分类:民事法律-婚姻家庭 提问时间:2013-05-08 23:03:57
提问者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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